为牟取非法利益 伪造他人身份证件 案情回顾 2022年11月21日,被告人任某邀约包某某(另案处理)、被告人张某、周某一起使用租来的车辆抵押骗取钱财。任某负责出资租车,包某某负责租车,周某提供其头像照片制作虚假的身份证和行驶证。拿到虚假的身份证和行驶证后,四人驾驶租来的车辆来到定南县,意图通过二手车中介将该车拿去抵押贷款。二手车中介看到车辆后,发现该辆车的车主身份证及行驶证系伪造,立即联系车主,车主到达后报警。 法院审理 定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周某、张某伙同他人伪造居民身份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其行为均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综合被告人任某、周某、张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各自的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及没收作案工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任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 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 或使用、买卖假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