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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视野丨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推进,不断涌现出来的新业态新领域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形成的重要来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今年8月,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的市场准入体系进行了系统部署。对于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进行前瞻性谋划,有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隐性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市场准入规则与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趋势相适应,从而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为新领域、新产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应用环境。

  市场准入制度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推动作用

  新质生产力的健康快速发展,需要更加开放、包容和前瞻性的市场准入制度,以支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不断培育和快速成长。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是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条件。科技成果要成为现实生产力,需要跨越多个阶段,包括商业机会识别、实验室样品到商业化小试的转化、小批量生产或中试的突破,以及市场化阶段的竞争。完善的市场准入体系能够为科技成果提供必要的市场牵引,助力其顺利跨越这些阶段,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通过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能够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准入标准和程序,帮助更多社会力量进入过去被视为“高门槛”的行业,从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创新资源进入这些领域,引导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市场准入效率与公平,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的建立,可以引导创新资源向这些领域聚集,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市场进入门槛,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科研机构和人才投入新业态新领域的研发和创新中,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同时,可以推动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畅通产业体系、创新资源、资本要素、应用场景、制度政策等,有助于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引导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流动,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制度保障。

  提升市场准入效率与公平性。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可以推动市场准入规则的不断优化和完善,提升市场准入效率与公平性。明确的市场准入标准、程序和监管要求,可以减少市场主体的合规成本和时间成本,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有助于防止市场准入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

  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新业态新领域往往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等敏感领域,因此前瞻性部署市场准入体系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准入规则和管理制度,有助于防止新技术、新产业带来的潜在风险和挑战,确保新业态新领域的发展符合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要求,防止其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强调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发展。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时,可以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市场准入政策和管理措施,有助于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优势互补,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空间和机遇。

  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存在的卡点堵点

  传统市场准入规则往往基于旧有的产业结构和经济模式制定,甚至可能过于僵化,无法适应新业态新领域的灵活性和创新性,从而限制了这些领域的发展空间。因此,在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时,一些传统市场准入规则不仅影响新业态新领域市场的顺畅运行,还可能阻碍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可能的卡点堵点梳理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推动新业态新领域的健康稳定发展。

  标准与法规相对滞后。在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时,如何在鼓励创新与保护市场秩序之间找到平衡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新业态新领域往往伴随着技术的快速迭代和创新模式的不断涌现,而现有的标准和法规往往难以跟上这种变化。例如,在人工智能、数字产品等新兴领域,标准缺失或滞后成为制约市场准入的重要因素,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还可能导致市场混乱和消费者信任度下降。

  技术创新与监管的平衡问题。技术创新是推动新业态新领域发展的关键力量,但如何在鼓励创新与有效监管之间找到平衡点是一大挑战。过于严苛的监管可能会抑制创新活力,而监管不足则可能引发市场乱象。因此,如何制定既鼓励创新又保障市场秩序的监管政策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传统市场准入规则、监管手段和既有政策体系,难以直接应用于新业态新领域,需要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准入环境以增强发展活力。

  资本与市场的匹配问题。新业态新领域往往需要大量的资本支持,但资本与市场的匹配并不总是顺畅的。一方面,投资者可能对新业态新领域的风险认识不清,导致资金难以有效投入;另一方面,即使获得资金支持,企业也可能面临市场接受度低、盈利模式不清晰等问题。此外,如何科学评估技术创新在利润中的分配份额,也成为影响新业态新领域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技术创新的合理利润被销量渠道、资本垄断所侵蚀,成为制约创新发展的脆弱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低价竞争,某种程度上也压低了创新产品的合理利润,使得产业方在创新动力方面受到削弱。

  跨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安全问题。新业态新领域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跨部门协同合作。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部门利益冲突等原因,往往难以实现有效的协同合作,影响了市场准入的效率和效果。在全球化与信息化背景下,新业态新领域的发展不仅受到国内环境的影响,还受到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影响,例如一些民族品牌在被外资收购后,往往面临发展困境,甚至销声匿迹。如何在国际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规则制定,是我国面临的重要挑战。此外,新业态新领域的发展往往伴随着新的风险和挑战,如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网络安全等问题。如何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新业态新领域的健康稳定发展,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的重要举措

  在全球化和国际化背景下,各国都在积极抢占新业态新领域的制高点,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有助于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进入我国市场,促进国内产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我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占据有利地位,提升国际竞争力。《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的出台,旨在通过制度创新,使准入规则更加科学合理、管理模式更加规范统一,从而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不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发展动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顶层设计,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的战略规划。首先,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战略性布局规划,明确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的发展目标和方向,确保顶层设计的前瞻性和引导性。其次,制定详细的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发展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并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完善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的准入环境。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的特点,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市场准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出台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为新业态新领域提供政策支持和引导。在新业态新领域发展初期,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允许一定程度的试错和探索,降低创新风险。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情况的跟踪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根据监测结果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市场准入政策和措施,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此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多管齐下,协同新业态新领域的审批、支持、信用与监管。在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简化市场准入审批流程,降低市场进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鼓励新业态新领域的创新发展,通过设立创新基金、提供创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和应用场景创新。同时,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和评价工作,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此外,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通过制定监管规则、加强执法检查等方式,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同时,要注重监管方式的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聚焦重点,加快新业态新领域市场的发展水平。用好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和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平台,畅通产业体系、创新资源、资本要素、应用场景、制度政策等。实施前沿技术领域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市场准入环境建设行动,率先推动海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应用和标准建设,加快构建绿色能源等领域准入政策体系,积极扩大数字产品市场准入。《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明确,“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计算、信息安全、智慧轨道交通、现代种业等新业态新领域,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和路径,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对此,要选取电子信息、计算科学、深海、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现代种业等领域,推动重点企业、研究机构等创新单元和有关地方建立相关领域全球前沿科学研究协同模式,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准入规则和标准制定,推动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便捷高效应用。

  加快试点,逐步放宽新业态新领域的市场准入力度。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以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检测认证、数据体系为抓手,更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抓好已部署的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地实施,做好政策评估。实施效果好的地区,可推出新一批特别措施;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特别措施,可在更大范围推广应用。【徐晓明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科研部中心研究室副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9/10/content_92316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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