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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余元税款归仓!检察监督守紧国家“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龚娣 杨婷 长沙报道

  “在检察机关介入监督后,我们将利息税征缴上的监管漏洞补上了,目前已有45万余元利息税入库。”

  近日,在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利息税征缴圆桌会议上,税务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管理,确保国有财产不流失。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与市税务局、市人民法院三方将就建立利息税征缴协作机制达成进一步合作。

  数字赋能 精准筛查问题线索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追回自己本金和利息,是理所应当之事。然而,债权人获取利息收益后不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则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2023年12月,湖南省检察院利用数字赋能,将宁乡市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数据与执行案件数据进行“碰撞”筛选后,移交利息税未征缴到位线索400余条至宁乡市检察院。

  400余个执行案件,如何精准筛查?

  为提高办案效率,宁乡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拿到案件线索后与技术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将线索涉及的判决书中的本金和利息数据与执行文书中的执行款项数据进行提取,再将两组数据进行比对。

  结果显示,300余个执行案件中债权人出借的本金未能全部追回。

  检察官再将筛选后余下的案件的执行案卷进行调阅,显示有37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债权人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得了利息。

  该院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案件的债权人均未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借款利息个人所得税,造成国有财产流失。

  检察建议 助力税款颗粒归仓

  为维护国家利益,宁乡市检察院与税务部门就利息税的征缴问题进行磋商,多次召开圆桌会议就追征期限的起算时间、征税标准是实际取得还是形式取得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日前,宁乡市检察院向税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移交了相关的执行案卷,建议其进一步履行税务征收管理职责,确保利息税得到及时收缴。

  税务机关收悉建议后,立即开展相关履职,共向债权人追缴利息税45万余元。

  此外,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债权人基本不知道在取得利息后还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发现税务机关与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情况的数据上尚未建立移交机制,相关数据不流通,呈“孤岛”状态,导致利息税不能及时征缴入库。

  “国有财产不容有失,我们不能就案办案,应该厘清症结,打通最后一公里。”承办检察官介绍,为打通数据信息壁垒,宁乡市检察院与市税务局、市法院召开协商会议,就建立利息税征缴协作机制达成一致意见,三方将签订《关于个人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案件利息收入税收征管事宜的合作备忘录》。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3/98/14245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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