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旭磊 陈欣知)日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在巡视期间发现,老年在押人员李某行动不便,神色倦怠,随即约谈了李某。
“我最近经常肚子疼、腿疼,走路都很困难,没办法下蹲。在看守所吃饭吃不下,睡觉睡不着。”李某告诉检察官,自己也曾向管教民警和医生反映身体不适、生活不便等情况,经驻所医生开药诊治,治疗效果并不明显。了解情况后,驻所检察官向看守所提出建议,将李某送往医院进行专项体检和治疗。
经查,李某被诊断为糖尿病、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医院建议住院治疗。随后,驻所检察官建议看守所向案件承办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经过审查,侦查机关认为李某符合“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条件,依法对李某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近年来,长乐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立足“四个维护”,严格监督看守所管理活动,通过定期检查监室设施,严格把关饮食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等形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医疗保障方面,督促看守所配备专业医护人员,为在押人员提供及时的诊疗服务,尤其是对患病老年在押人员给予重点关注,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筑牢监所“安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