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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法院:判后温情回访 悉心护“未”成长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邓雅萍 邱武敏)“小宝贝,你上几年级啦?”“小宝贝,你长高了好多呢。”日前,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法庭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开展判后回访工作,倾情谱写家事审判“后半篇文章”,让民事审判更有温度。

  2021年,钱某与谢某协议离婚,并约定儿子小谢归谢某抚养。2022年,谢某因犯罪被羁押,钱某因怨恨谢某坚决在年关离婚且儿子小谢已协议归谢某抚养,拒绝抚养小谢。

  2022年10月,民政局向福安法院提出撤销钱某为小谢监护人的资格,福安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钱某为小谢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福安市民政局为小谢的监护人。

  后钱某两次向法院申请恢复其对小谢的监护人资格,承办法官综合考量钱某悔改表现、恢复监护人资格的条件,并征求临时抚养人的意见及从最有利于监护人利益等角度出发,于2023年3月作出民事判决,恢复钱某的监护资格。

  在回访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小谢的教育情况、生活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困难等。在得知小谢目前状态很好,法官感到十分欣慰,牵挂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临别前,法官还向钱某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案件回访是审判工作的延伸,也是将“如我在诉”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的重要举措。在司法实践中,定期开展案件回访,不仅可以解开当事人“法结”,更能打开当事人“心结”,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福安法院将继续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加强判后回访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inganjianshe_0910/47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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