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九江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生态检察工作放在服务大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强化检察一体上下联动,深化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协作,构建起资源共享、问题共治、机制共建的环境资源协作大格局,全方位、整体化推进生态检察工作。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生态修复现场 协同办案 建设生态保护多元格局 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化环鄱阳湖流域生态资源整体保护,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与南昌市、上饶市、湖北省黄冈市三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破解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等一系列问题。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建立跨省际区划协作机制,助力长江中游三省“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高质量发展。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及蕲春县人民检察院建立长江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此外,九江市浔阳区、彭泽县等沿江七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建立长江九江段跨区域协作机制,破解司法办案及治理中存在的力量分散、标准不一等问题。 协同保护 打造生态保护立体防线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中院、市公安局等16家单位共同构建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这一做法得到国家长江办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被推广到沿江11省市。 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协作”等32项协作机制,开展联合调研、案件会商等一系列工作。联合长江委政策法规局等单位召开长江流域九江区域“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会商机制运行工作,正式启用共建实验室。 创新构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保护模式,联合水利部门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协作机制,共建水生态实验室。 协同配合 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将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相结合,2022年以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63件542人,助力瑞昌市、浔阳区等地打造生态检察广场、实践创新基地等。 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开展九江版“山江湖海”等专项监督,加大对长江、鄱阳湖的保护力度,办理的某公司跨省非法转运1.48万吨有毒污泥案,成功索赔1446万元生态修复费用,被列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十大典型案例。 注重结合“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强化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追责。九江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助推解决110万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推动出台《九江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