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办案向“融合”履职 坚持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融合履职,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贪污受贿等犯罪批捕7人、起诉20人,通过办案追回财政资金269.5万元。 发挥内部一体化办案优势,在办理涉耕地保护刑事犯罪案件时,由专人移送公益诉讼案件履职线索,针对挖塘养鱼、建畜禽养殖场非法占用耕地、农药农膜污染耕地、耕地长期撂荒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办理的督促保护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省检察院“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协作联动向“聚合”推进 聚集各方合力推进耕地保护,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与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两法衔接等工作长效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机制调取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关执法数据,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携手推进相关问题有效整改。 某农户将700余亩连片耕地出租用于种植苗木等经济作物,在调查取证并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该院向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通过采取土壤改良、培肥育土等修复措施,耕地全部恢复粮食生产。 发挥“外脑”作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人员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回头看”等活动,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共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源头整治向“闭合”发力 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结合办案撰写“破解高标准农田领域招投标难题的意见建议”“检察履职助力解决非农化非粮化耕地保护问题的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报告,成果转化促进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常态化执法力度、健全耕地保护长效制度。 开展耕地保护法治宣传进乡村系列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1场次,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