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村里的‘小金库’查处后,现在公示信息比以前透明多了,村里的资金管理也更加规范了。”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回访,黄山区乌石镇长芦村村民洪大妈满意地说道。
此前,黄山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乌石镇长芦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某某案件。经查,杨某某在兼任村下属农友种植专业合作社长芦分社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预付长芦分社托管费用、收取现金不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8万余元,私设“小金库”用于村级违规吃喝等支出。最终,杨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村组集体资金管理突出问题,黄山区纪委监委推动乌石镇建立《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聘请专业会计为合作社进行代账,持续加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同时,做好举一反三,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目前共查处村级“小金库”3个,立案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挽回经济损失11.45万元。
为推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该区纪委监委还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对19个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审计,发现并整改问题126个,追回历史欠款、拖欠租金等16.9万元。同时,推动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点、监督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等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全区79个村居健全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集体资产管理等制度8项。今年1-8月,全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3300余万元,同比增长6.06%,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高效运营、保值增值,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关键环节,将监督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切实守护好村集体‘钱袋子’。”黄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