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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阜”能“新”引擎——阜新法院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创新机制融入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24-09-28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基层基础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基,只有强基固本、砥砺拓新,才能稳步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才能做深做实基层社会治理,才能让司法为民更有温度。

  自2022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为期三年的“强基工程”以来,阜新法院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强基工作落实落细,取得阶段性成效。

  声音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在基层法院。近年来,阜新法院牢固树立强基导向,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通过发挥靠前指挥作用、夯实基层法院队伍、争取当地党委支持等方法,全力推动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在提升初始案件质效、打造基层法院和法庭文化体系、开展“脱薄向强”工作等方面持续向好,尤其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展现出了创新意识,总结出“老哥调解六步法”,得到省法院、阜新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和人民群众充分肯定。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妍

  

  东梁法庭庭长包丽颖(右二)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当事人的小商店征询矛盾纠纷化解意见

  坚持党委领导着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2022年年末,阜新市委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眼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力推动线上“阜政通”小程序和线下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打造“线上诉求一平台、线下问需一张网、现场服务一中心”的善治模式,深入推进全市社会治理工作。

  近日,彰武县人民法院东六法庭通过“阜政通”引流,在短时间内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学生在校上体育课时不慎受伤而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纠纷案件。

  “赵庭长,谢谢你,要不是法院在我们学校设立了校园矛盾调解中心,这场纠纷说啥也不能这么快得到解决。”彰武县某初中校领导高兴地说。“没想到法官能亲自到学校为我们做主,我听你的,同意这么调解。”身为学生家长的原告握着法官赵斌的手激动地说。

  该案办理之初,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原告认为由于学校的体育器材存在安全隐患和体育老师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才导致学生受伤,但学校坚持认为老师已尽到责任,是学生个人行为造成的伤害,学校可以适当予以补偿,对于其15万元的诉求不予认可,纠纷化解一度陷入僵局。赵斌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深入学校,以说法理和拉家常的方式进行“软处理”,经过几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同时应学校的邀请,赵斌为该校的学生带去了一堂围绕校园安全展开的普法教育课。

  年初以来,阜新法院开展依托校园普法深化社会治理暨实施“育红工程”工作。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市教育局积极联动,以“司法建议+实施意见”新模式强化“育红工程”顶层设计,向市教育局发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托校园普法深化社会治理工作的司法建议》后牵头起草了《关于依托校园普法深化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该实施意见涵盖建立校园普法专门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等19项内容。全市法院向各学校派驻“法治副校长”163名,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156次,普法覆盖学校134所,覆盖学生97819人,其中,覆盖农村学生4048人。年初至今,全市法院涉未成年刑事犯罪一审新收强奸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案件数量同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校园普法工作成效初显。6月27日,阜新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阜新法院依托校园普法深化社会治理工作白皮书》,为党委政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深化社会治理提供了数据分析和参考意见。省市关工委对该项工作积极报道,点赞支持。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不断提升初始案件质效

  个别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审判质效波动较大,如何解决?

  “以‘关键少数’引领,破解审判中的‘关键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紧盯重点难点实施标本兼治;以创新为突破,构建机制规范支撑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综合效能,进一步延伸监管触角,优化监管方式,才能抓好审判管理。”阜新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赵丽群如是说。

  通过院庭长“关键少数”把关定向、严格督导管控防范与破解审判质效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引领全地区整体提升审判质效。一年来,基层法院院庭长共阅核案件6526件,占同期结案24.42%;带头办理刑事民事大要案86件。

  坚持“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做实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探索细化类案同判标准尺度,全面推广多案连审、多案同审、衍生案件处理等有效做法,实现公正审判、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的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全地区上诉率同比去年同期下降0.68个百分点,案件比同比年初下降0.12个百分点。

  为依法履行中院监督指导职责,阜新中院多次召开审判质效面对面调度会,深入基层督导调研,共同化解工作难题,开展诉讼文书规范化和庭审优质化活动,畅通条线业务请示渠道,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截至目前,4家基层法院审判质效位于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档次,3家位于第二档次,全市法院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和一审裁判被改判率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0.944和0.667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一方阵,审判整体质效和主要指标呈现连续四个季度同比向好的局面,初始案件质效显著提升。

  “中院加强对下指导和采用“直达快递”机制后,遇到头疼问题能第一时间找到“师傅”帮忙指导,审理案件更加精准的同时提高了结案速度,真的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统一。”阜新县人民法院泡子法庭庭长王琳琳开心地和记者说道。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着力提高基层“软实力”

  阜新中院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全程发挥“领头雁”作用,组建工作专班,常态化督导、全程跟踪法庭建设,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被阜新党委纳入全市“3+10+100”系统攻坚战中的100项重点任务之一;强化机制建设,制定“1035”人民法庭服务管理机制,在省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时被重点提及;打出基层社会治理“组合拳”,开展依托人民法庭助力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竞赛活动、组织以人民法庭庭长为主的“枫桥经验”考察小组深入绍兴实地学习。

  省法院院长郑青在冯家法庭调研视察时称赞,“‘老哥调解六步法’是‘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彰武县人民法院以原冯家法庭庭长刘玉术为典型,总结研究的“老哥调解六步法”,获评2023年全省法院“创新成果”;组建了“老哥调解团队”,开展老带新、传帮带,让“老哥庭长”调解品牌从彰武一地辐射到阜新全域,涌现出以包丽颖、孟凡旭、赵斌为代表的一批“老哥庭长”式先进典型。

  

  “感谢包法官作出的努力,用蒙汉‘双语’化解了这件持续了17年的纠纷,让双方握手言和,为法庭工作点赞。”王某某、杨某某于1997年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约定二人共同承包荒山。但是到了2007年,王某某将部分土地转包给李某某,并收取承包费。杨某某发现后要求王某某给付自己相应的承包费,双方协商多年未果,杨某某无奈提起民事诉讼。法庭受理该案后,包丽颖立即应用“老哥调解六步法”中的第三步法,即“以案释法+以理服人”的方法,先后五次与村书记兼主任的王文多联系,商量解决方案,向村干部讲明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由村干部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从法理情层面讲明利害关系,再让当事人各自提供解决方案。今年1月初,包丽颖联合村民委员会组织开展调解,经过近3个小时努力,双方达成和解,杨某某当场申请撤诉。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3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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