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携无人机巡视水栏关水库生态环境情况时,发现该水库南北两面坝头水域处有较多墨绿色物体漂浮于水面,通过无人机抵近查看,发现浮于水面的漂浮物是由大量的空塑料瓶、树枝、浮萍等组成,整体漂浮物面积较大。 由于水栏关水库为奉新县饮用水源地之一,饮水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县域内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拍照取证后,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依法履行水源地监管职责。在收到检察建议当日,该单位表示将立即进行督促整改工作,同日,该单位组织人手前往污染水域清理漂浮垃圾,并于24小时内清理完毕。 “我们走遍县域山川河流为的就是‘守护’二字,而制发检察建议便是为了实现这两个字。”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秉持谁污染谁治理这一理念,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将运用“地空一体”模式,在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同时,将加大对水源保护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逐步在社会面形成保护生命之源的强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