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舒婷 吴诗园)近日,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促成多年好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李某与肖某系挚友。2007年,肖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56000元并出具借条,确认了借款的金额和时间,并口头约定月利率20‰,但未约定还款期限。后李某生病住院急需用钱,多次向肖某催讨欠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认为,这起纠纷借贷的法律关系明确,但一判了之的话,不能真正修复两人好友关系,难以取得案结事了的效果,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将这起纠纷委托给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老林进行调解。
“我都还了一部分欠款,他还让我还56000元本金,而且他主张的利息太高了,我又因投资失败经济困难,没办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调解室里,肖某率先发表了意见。“到底还了多少钱现在也不能确定,但如果他一次性还清剩余的欠款,那我可以放弃这十来年的利息。”李某说。
“这起纠纷的争议焦点在于结欠的金额。”老林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案件的症结,并组织肖某与李某共同梳理还款明细,最终确定肖某尚欠李某借款本金21000元。因李某主动提出免除利息,减轻了肖某的还款压力,肖某当场还清欠款,李某撤回起诉,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