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湘潭市“千百扶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着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近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先进制造业企业试行执行“白名单”制度。湖南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等100家优质企业上榜。 湘潭法院将对“白名单”企业,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查封被执行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其使用。对“白名单”企业,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 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可给予其3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法院还将积极探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分级分类采取失信惩戒、限制消费措施,让失信惩戒、限制消费措施更具有精准性,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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