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怡堃)“法官,没想到你们能来我家里进行调解,真是太感谢了!”近日,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嵩溪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触角,联合司法所通过上门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李某与黄某系多年朋友。2021年,黄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黄某仅偿还了1万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李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黄某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黄某均未果,遂联系当地司法所及村委会了解情况。得知黄某以务农为生,白天忙于农活,为了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决定上门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向黄某讲明利害关系,释明不还款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强调诚信的重要性,劝导其积极还款。经过耐心劝解,黄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分批偿还剩余欠款。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