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婷 陈遐心)10月15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中,考虑到其中一名当事人高位截瘫、到院确有困难,法官主动上门开展现场调解,并当场制作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促成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永安法院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立足残障人士实际司法需求,多措并举保障残障人士诉讼权益,为残障人士提供平等、充分、便捷的诉讼环境,不断提高特殊群体司法获得感。
打造无障碍物理环境,展现服务“准度”。该院聚焦残障人士的特殊需求,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加宽无障碍通道、配齐助听器、轮椅等设施,帮助残障人士顺畅通行。今年来提供优先接待、“一对一”帮办式服务46次,上门、在线立案33件。
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体现司法“温度”。该院依托驻院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定制“无障碍法律援助套餐”,吸纳律师、特邀涉残调解员、志愿者等力量,为残障人士提供咨询、调解、代书、盲文及手语翻译等服务22件次,缓减免诉讼费3.3万元。
优化无障碍司法服务,呈现解纷“速度”。该院完善涉残疾人纠纷案件多元化解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开展涉残疾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合残联等便民调解进家门12场次、通过“云上法庭”高效远程庭审36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