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9日,彭泽县检察院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局,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规范全县“消”字号产品市场经营秩序。 活动中,检察干警与执法人员走访辖区内10余家药店,对是否存在销售不合格“消”字号产品的行为进行排查。重点查看药品经营者购进“消”字号产品,是否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产品主要成分是否违规添加违禁药物,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内容是否含有“每日X次”“X天为一疗程”“遵医嘱”等暗示医疗效果的虚假宣传。检查中,检察干警还向药店经营者宣传药品和“消”字号产品卫生安全,以及违法销售的法律后果。教育经营者要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安全。
检察干警在药店检查“消”字号产品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骆建说:“近年来我院认真履职,加大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已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15家药店规范经营,下架不合格的‘消’字号产品百余份。有效促进‘消’字号产品长效监管,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