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同志,法院的判决书我们已经收到了,非常感谢你帮我们要回了治病钱!”近日,一通来自未成年被害人小肖父亲的感谢电话打进了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故事还要从一次民事支持起诉说起。 2023年11月,赣州南康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发现,16岁的小肖作为被害人,在遭受人身侵害后,不仅因此事造成严重心理创伤,经常性的情绪低落、害怕见到陌生人,而且由此支出的若干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也未获得经济赔偿。 针对这起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南康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为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还特意向小肖及其法定代理人释明,有权依法就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有困难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南康区检察院收到小肖父亲递交的支持起诉申请书。承办检察官在确认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指导小肖及其父亲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 为将支持起诉真正做到实处,检察官还多次就法律理解适用、案件证据情况与法院沟通,终于双方达成共识。最终,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应赔偿小肖各项损失近9000元。 “帮助未成年人找到救济途径,让其损失可弥补、权利可享有、正义可伸张,这正是依法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担当。”承办检察官如是说道。 下一步,南康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履职一体化职能,以民事支持起诉为切入点,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指派法律援助等方式,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彰显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方位、无死角”的司法保护,有力推动“检护民生”走深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