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女儿终于出院了,现在定期去做康复治疗。感谢你们在最困难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让我们一家看到了希望!”近日,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的父亲陶某对来回访的湖南省靖州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2023年8月6日,4岁的小陶(化名)在靖州县文溪乡宝江村路段横过道路时,被一辆行驶中的汽车撞倒。肇事司机李某驾车逃逸,小陶被撞昏迷,被诊断为颅脑重创、肺挫伤、多发性内脏出血、失血性休克等,在ICU治疗了一个多月才彻底脱离生命危险。经交管部门认定,小陶的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该案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检察官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综合司法保护”要求,向被告人李某释法说理,促使李某由最初的不认罪认罚,到真心悔过、全力赔偿。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今年3月,经靖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然而,李某尽全力赔偿的12万余元,远不能满足小陶康复治疗所需。 “女儿被撞后昏迷一个多星期,在ICU治疗了43天才救过来,光抢救治疗就花了10多万元,后期康复费用更像个‘无底洞’。家底都被掏空了,我们只好四处求亲告友借钱,日子过得太艰难了!”面对检察官,陶某说着说着就湿了眼眶。 小陶的伤情非常严重,伤残等级鉴定为十级伤残,后期康复治疗对年幼的小陶至关重要。靖州县检察院积极开展综合履职,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小陶向保险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靖州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向小陶支付赔偿款12万元,目前赔偿款已全部到位。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陶某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一家人都依靠其在外务工的收入生活。事发后,陶某为照顾受伤的小陶,不得已辞去工作,全家因此失去经济来源,现在家中还有年迈多病的老人需要照顾,生活非常困难。靖州县检察院将小陶家的情况向怀化市检察院汇报,提出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获得批准。怀化市检察院调查核实后,与靖州县检察院一起对小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最快速度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 眼前的困难虽然解决了,但小陶一家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此,靖州县检察院依托与靖州县妇联建立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在多部门通力合作下,小陶被纳入相关救助项目,妇联已向其发放救助金。靖州县检察院检察官和妇联工作人员定期回访跟进小陶的学习、生活情况,适时开展心理疏导。10月,小陶回到了幼儿园。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54/67/1438450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