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高质效办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共立案办理相关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修复矿山2处,修复面积50余亩。
办案检察官了解有关情况 今年5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县某公司在矿业开采过程中,未严格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存在废土随意抛置、矿区山体大面积裸露问题,影响周边生态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该院获取线索后,认真履职,向县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责令案涉采矿权人限期对裸露山体进行生态修复补植复绿、督促采矿权人落实“边开发边治理”原则,规范开采,及时治理。
检查督促矿山补植复绿 今年7月,县相关行政主管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督促案涉采矿权人采取措施启动矿山修复工程。在矿区+870M终了边坡,采取种植草皮、播撒草籽、补植复绿,修建台阶排水等修复措施。有效清理了矿区+820M以上边坡浮石,并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识牌,配备了雾炮机、洒水车预防扬尘降尘。 该院办案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办案回访,案涉公司确已对裸露边坡进行了复绿措施,存在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