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的人性关怀和多次教育,我一定会牢牢记住这次教训!”10月23日上午,贵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采用“巡回审判+庭后劝诫”的办案模式,在被告人家中现场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并在庭后对其进行法治宣教。
今年7月,该名被告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遭遇公安机关临检时,其为逃避检查当场弃车逃跑并不慎摔伤。经检验,其血液内乙醇含量已超过醉驾认定标准。案发后,该被告人因身体伤情一直在家休养。检察机关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后,刑庭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人尚未痊愈、行动不便,遂秉持以人为本的宗旨直接在该被告人家中开庭。当天,依法完成审理工作后,承办法官结合该院相关真实案例,再次对该被告人进行了教育劝诫,向其宣教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督促其提高法律意识和思想认识。经过庭审和普法,该被告人当场认罪悔罪,并明确表态今后将严守法律底线,同时对司法机关办理该案过程中的人性化执法方针再三表示感谢。 据悉,贵溪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高度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普法效果相统一,在依法坚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的基础上,紧扣审判工作实际和辖区社情民意,通过邀请旁听、巡回审判、案例发布、专题宣讲、座谈调研等务实举措,坚持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机融入并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持续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质效,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