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结合刚刚结束的庭审,向大家普及文物保护相关法规和知识…”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文物保护理念,10月21日下午,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地村干部、村民代表、农村法律明白人共计60余人全程旁听。
图为该案宣判现场 2023年11月,该案三名被告人在贵溪市某村小组平整林地时发现一处古墓,随后使用工具掘开该墓葬并挖出5件瓷器,作案后,三被告人继续对该墓葬进行破坏并掩埋平整,企图掩盖盗挖古墓的犯罪事实。案发后,三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涉案5件瓷器均被公安机关追回。经鉴定,三被告人挖掘的墓葬属于南宋时期,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考古价值,5件瓷器均属一般文物。根据三被告人的量刑情节,承办法官对该案当庭宣判,三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对公益诉讼起诉人主张由三被告人连带承担其破坏墓葬修复费用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宣判完毕后,三被告人一致表示服判。 庭审环节结束后,承办法官向旁听人员现场宣教了国家文物保护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贵溪市文物保护情况,突出强调文物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倡议干部群众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树立和强化文物保护观念,自觉爱护文物,争做新时代文物保护人,让贵溪市的文物古迹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弘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