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办公室里迎来一群年轻人,他们将一面锦旗递到检察官的手上,表达感谢之情。
原来,2022年3月,阿某等10人在博乐市某物流公司从事装卸车、送快递等工作。务工结束后,该物流公司以种种理由拒支付阿某等人的工资。阿某等人无奈来到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通过电话与公司负责人李某取得联系,查明该公司确实存在拖欠阿某等人工资情况,但阿某等人在索要工资期间擅自将公司1辆价值30余万元的货车开走,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双方就此陷入僵局。
查明案情后,为保障双方权益最快实现,检察官确定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式作为该案的办案思路。检察官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时获悉,阿某等人为该公司提供劳务的时间是2022年,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经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不认可前期的结算,加之阿某等人的扣车行为进一步激化了双方的矛盾,调解存在一定困难。
为此,检察官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对公司负责人和阿某等人进行了“背靠背”调解,向公司讲清法律法规,告知恶意欠薪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向阿某等人告知扣留车辆系违法行为。检察官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不断地核实案情、协商还款金额、确定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
通过努力,终于在立案后的第三天,检察官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将拖欠阿某等10人的100066元工资予以支付,阿某等人将车辆交还给公司,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