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阳光下,一场关乎民生与正义的行动圆满落幕。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143+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功调解了9起涉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为社会公平正义写下了有力的注脚。 “他欠我们的工资近一年了,难道我们不要过日子吗?”劳动报酬纠纷的当事人陈某某激动地向朱某某表达自己的不满。原来2022年初朱某某承接了安装门的工程,雇请陈某某等9人负责安装。但从2023年12月起,朱某某拖欠陈某某等9人工资共计22万余元。因拖欠工资,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24年10月,陈某某等人遂诉至法院。 经初步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案涉人数多,若能以调解的方式处理,可以避免案件进入漫长的诉讼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有利于农民工尽早取得报酬,更好地维护他们的权益。 由此,万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联系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共同组织当事人双方来到调解室进行现场调解。通过与农民工们耐心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困难,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持和心理安慰。“法官,我们的要求真的不高,只要他们把工资给我们结清,让我们能养家糊口就行了。”面对工人们的简单诉求,承办法官深感肩上责任重大。经向双方当事人询问案情、查看材料,法官认为本案事实较为清楚,朱某某确实拖欠陈某某等9人劳务工资,只是因为人数众多,被拖欠工资总额有待进一步统计核实。 然而朱某某调解意愿不强,以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项目亏本为由,要求少付报酬、拉长支付周期,导致本案的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你们困难,那工人们生活也不容易,你也清楚欠薪的法律后果,工人的薪酬是一定要付的,但是现在调解,如何支付、支付的时间都可以商量。”为促使本案达成调解,承办法官积极向被告方释法说理,耐心说明其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法院与检察院、司法局、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近两个小时的协调沟通、晰法明理,被告朱某某与陈某某等9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对双方签署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本案纠纷最终得以妥善化解。 这一成果的取得,是万安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综治中心协同聚力、优势互补、共同努力的结果。下一步,万安法院将继续依托“143+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做深做实源头治理工作,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