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执行法官处处为我着想!”签完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乙某眼眶湿润并现场致谢。10月31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善意执行理念引导感化作用,人性化执行和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据悉,申请人甲某和被执行人乙某曾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并育有一子,因感情破裂两人之后分手,儿子跟随父亲甲某生活。为追讨儿子的抚养费,甲某起诉乙某,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乙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儿子成年。判决生效后,乙某拒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甲某经沟通无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经依法核算,乙某总计拖欠抚养费2.1万余元未支付。 受案后,经执行团队调查核实,被执行人乙某现已于他人订婚并再生育了一个孩子,且目前正处于哺乳期,既无工作也无其他收入来源。考虑到乙某的特殊情况,执行团队经认真研究后决定采取人性化执行策略。根据乙某的作息时间,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微信、电话、视频等线上方式对其释法析理,避免影响其哺育幼儿;一方面向申请人甲某如实告知乙某的现状,努力规劝甲某适当体谅乙某的境况,并积极组织双方在线调解。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结合执行经验,从法理情等角度对乙某进行了多轮教育劝导,帮助其增强对自身抚养义务的认知;并在做好申请人甲某思想工作并征得其同意的前提下,适时加快调解进程,力争尽早解纷。经过执行法官用心用情的感化,双方于31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乙某当场向甲某先行兑付4000元,剩余执行款分期付清,乙某同时承诺今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案件终获妥善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