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月28日至30日,第十四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新加坡召开,会议由新加坡总检察院主办,主题是“加强打击金融犯罪合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首席大检察官应勇率中国检察代表团出席会议。开幕式上,应勇、新加坡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新加坡总检察长黄鲁胜分别致辞。开幕式后举行全体会议,应勇和与会的东盟各成员国检察代表团团长以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叶迅生围绕会议主题分别作主旨发言。
应勇在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中国和东盟是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在习近平主席和东盟国家领导人的战略引领下,中国和东盟关系早已超越双边范畴,具有深远的亚洲意义和全球影响。今年是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建立20周年。20年来,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已成为亚洲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的司法检察合作平台。在这一会议机制下,中国和东盟各国、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之间坚持平等相待、互利共赢,在打击跨国犯罪、司法协助、检察官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广泛深入且富有成效的务实合作,为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发展繁荣以及增进人民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汇聚合力,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检察力量。
应勇在主旨发言中指出,金融是经济的血脉,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在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同时,也面临新的风险挑战。金融犯罪易发多发,作案手段不断演变,呈现出链条化、隐蔽化、跨国化、网络化等特点。惩治金融犯罪存在证据收集难、认定事实难、法律适用难、追赃挽损难等困难,日益成为世界性难题。中国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加大资产追回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进一步完善金融法治体系,持续推进金融法治建设。中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在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治金融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把追赃挽损贯穿金融犯罪司法办案全过程,努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设立经济犯罪检察专门办案机构或办案组织,加强金融检察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惩治金融犯罪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结合检察办案,向有关主管部门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协同防控金融风险。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依法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加强检察官培训交流,凝聚打击金融犯罪合力。
各国总检察长对中国为深化发展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所作的努力表示赞赏,对中国法治领域改革、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取得的成就表示钦佩。希望借鉴中国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检察改革的有益经验,在打击跨国犯罪、深化刑事司法协助、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人员交流培训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曹忠明,林定国、叶迅生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开军、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