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抓娃娃”这项休闲娱乐活动的风靡,商铺中随处可见抓娃娃机的身影。造型可爱、颜色鲜艳,各类毛绒娃娃深受广大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人消费群体的喜爱。作为战利品,这些娃娃被孩子们带回家,拿在手里、抱在怀里、放在床头,与之亲密接触……
但是,这些“亲肤”娃娃的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是否会给孩子们带来潜在危险?咸宁市通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办案人员从一条朋友圈中发现游乐场抓娃娃机内的毛绒玩具没有合格证,这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这些隐藏在角落的“抓娃娃”经营场所可能存在不合规行为。
进行实地走访,摸排线索
2024年9月9日,通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前往辖区5家综合商场、游戏厅等不同类型经营主体,通过录像、拍照、购买采样等方式开展证据固定工作,对商场或店铺的“抓娃娃机”内的毛绒玩偶等产品进行调查。
经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商家“抓娃娃机”内的玩偶产品存在无合格证、中文标志、警示说明等情况,部分“抓娃娃机”经营者未依法履行备案登记手续。
上述问题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埋下了隐患,侵犯了未成年人消费者合法权益。
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9月13日,通山县检察院就加强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人民监督员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县域内经营的部分抓娃娃机产品标签、经营报备、信息公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规定,就行政机关如何全面履职进行了释法说理。
听证员一致认为:抓娃娃机作为现在很多年轻人的休闲娱乐方式,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对辖区内抓娃娃机设备的日常监管,引导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公示相关信息。同时,对辖区内的抓娃娃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月18日,通山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其依法履行游艺娱乐场所合规经营监督管理的职责。
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
10月31日,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回复,已责令6家商铺抓娃娃机下架319个不合格产品、引导督促6家商铺依法完成备案、规范张贴312台游戏游艺设备标识,在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者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整改是否落地落实?11月5日,通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抓娃娃机”店铺进行“回头看”,抽检核验玩偶产品和电子游戏设备的“身份证”,确认各类标识张贴规范,生产信息完整无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此前发现的无备案经营、三无玩具产品等问题现已得到有效整改。
稿件来源:通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