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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院联动伸援手 传递司法温情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4-11-23 来源: 山西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对困难特殊群体司法救助力度,展现检察机关为民情怀,11月13日,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及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吉县县委政法委、吉县妇联、吉县关工委、乡宁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一场意外 家庭陷入困境

  

  2023年10月9日,刘某灵驾驶小型客车,在为武某喜家采摘苹果去果园的途中,途经吉县某村附近路段时违法超车,与武某喜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导致刘某义死亡,余某叶重伤二级,赵某菊、袁某续、杨某连三人轻伤一级。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灵对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武某喜负次要责任。2024年8月6日,吉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灵有期徒刑一年,刘某灵、武某喜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56万余元。

  吉县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案件线索后,立即开展案件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查明受害人全部为农村困难妇女,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余某叶等被害人属于“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的困难妇女情形,属于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

  

  两级联动 保证救助效果

  考虑到基层救助力量有限,几名被害人户籍地和平时生活区域都为乡宁县,且被害人赵某菊的两名未成年子女均在乡宁县就读,为更好地进行救助后续的帮扶及回访,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至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吉县妇联、吉县关工委也及时将线索移送市妇联、市关工委。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接到市妇联、市关工委的移送线索,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的特殊情况后,十分重视和关心,决定启动“市县”联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吉县人民检察院、乡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动救助。最终为余某叶、王某森、刘某平等1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5万元。同时,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该案的后续执行情况,并将案件移送至第三检察部监督执行,确保后续赔偿到位。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吉县人民检察院、吉县妇联将定期开展走访慰问,了解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和精神状态。

  

  锦旗致谢 感受检察温情

  发放仪式上,向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并鼓励他们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用好司法救助金,早日走出生活困境。余某叶、王某森、刘某平等受救助对象在收到救助金后送上锦旗,并激动地表示:“这份救助金不仅解决了我们家的困境,帮我们渡过难关,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温情。我要衷心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和各位检察人员。”

  送来的锦旗,是所有检察人践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鲜红的锦旗不仅是人民检察为人民的体现,更是对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加大对符合条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持续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着力从机制建设、精准救助、成效体现等方面坚持不懈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做好、做实,全力传递检察温情。

  

  

  来源:吉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article/642e5cd7c7ea486381aaf01d014c7f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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