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曲法院审执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承办法官充分运用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平衡兼顾各方利益诉求,统筹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暖心解纷,绘就“道交”纠纷审判执行新“枫”景。
依法审判
2021年1月张某驾驶的轿车与王某骑行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到河曲县人民医院急救,随即又转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进一步住院治疗,并进行了胸椎骨折撑开复位内固定手术。2022年5月,根据河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王某无责,张某全责,张某和保险公司按照法院判决对王某的各项人身损失进行了赔偿。2023年2月,王某遵照医嘱,前往医院取出胸腔内固定装置,期间再次产生手术费用1万余元,张某和保险公司一致认为不需要再次进行赔偿,王某不服,遂向河曲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河曲法院主动发掘倾向性、苗头性“道交”纠纷问题及安全隐患,从社会治理角度积极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有效提升了参与社会治理效能。
根据王某提供的医院各种手术证据及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河曲法院认为张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该起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定保险公司限期支付王某再次手术费用共计1万余元。
暖心执行
判决生效后,迟迟等不到保险公司赔偿,经历了车祸、手术、诉累的王某情绪特别激动,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正在安抚当事人
“车祸发生后,身体做手术遭罪就算了,可是后期一万元的手术费,现在也没到账......”王某气愤地说道,“你耐心等几天,刚做完手术如果生气,怕你身体受不了......”执行法官暖心地安抚着王某。
当日下午,执行干警到保险公司了解情况,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正在通过程序履行赔偿,由于王某的情况属于同一事故二次赔偿,手续繁琐,保险公司负责人承诺:“审批流程走完,赔偿金就可以直接支付了。”,几日后,王某收到了赔偿款,向执行干警表达了谢意。
社会治理,法治先行,河曲县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度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基层社会治理,在实质性化解矛盾上下功夫,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让当事人深深感受到法律背后的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努力做好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时代课题。
来源:河曲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