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鸣声清脆又充满生命活力让人感受到格外的宁静,人和动物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然而有人偏要为了一己私欲打破这自然的和谐的画面。
12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森林公安大队(以下简称房山森林公安大队)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河边打鸟。接警后,房山森林公安大队民警和属地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有四名男子戴着头灯,手持弹弓打鸟。后民警将四人抓获,现场查获被猎捕的野生鸟类死体10只,其中包括斑鸠2只,麻雀8只,均为三有保护动物,同时民警还查获作案工具弹弓、弹丸及头灯等。
经工作,陈某交代,他和沈某、闻某、曹某四人均相识,平时晚上闲下来就结伙到河边用弹弓打鸟,并将猎获物自行食用。随后,民警在陈某暂住地的冰箱里发现已经处理冷冻的野生鸟类死体,以及弹弓等作案工具。目前,陈某等四人因涉嫌非法狩猎被房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分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保护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三有保护动物”,应当遵守有关狩猎证、禁猎区、禁猎期等相关规定。生活中常见的野生动物,如野鸡、野鸭、野兔、麻雀、斑鸠、青蛙、獾、黄鼠狼、松鼠、刺猬、蛇等,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民警提醒
请广大人民群众发现非法狩猎或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后,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房山公安将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共同携手保护野生动物,守护良好生态家园!
图/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森林公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