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端田村委朱砂岭村村民小组向银海区人民政府邮寄反映材料,请求政府依法解决向海大道项目征收该村集体土地补偿款长期拖欠的问题。这笔涉及41.84亩土地的补偿款,自2020年3月相关行政决议生效以来,已拖欠村民长达5年有余。
41.84亩土地现状(9月10日摄)
据村民提供的《关于银海区福成镇端田村委朱砂岭村与曹屋村土地纠纷的调查报告》显示,2019年8月2日,银海区调处办明确指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原朱砂岭村与曹屋村争议的41.84亩土地不在曹屋村提交的“四固定”证范围内。因此,建议认定该41.84亩土地属朱砂岭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由该村民小组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此外,2020年3月31日北海市征地搬迁指挥部《北海市重点项目、重点片区征地搬迁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工作组会议纪要》(2020年第2次)第九条决议明确:对41.84亩争议土地应按现行标准进行征收补偿。该《会议纪要》由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明及副市长李克纯等领导签发,
并主送各征地工作组以及海城区人民政府、银海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银海区征收办(中心)等15个单位,具有明确的行政效力。
《会议纪要》(村民供图)
“那次会议后,福成镇领导便通知我们,村小组必须要刻制公章、开设公帐,才能接收征地补偿款项。我们随即照办刻制公章并在福成农业银行开设公帐,可此后却再无任何后续进展。”一位村小组成员透露。
村民小组指出,尽管土地权属清晰明确且征收决议已5年多,但补偿款却始终未能到位,这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及时足额支付”的规定,给村民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更令村民感到失望的是,在寻求解决问题的信访过程中,他们遭遇了多级部门的推诿和不作为:
2025年7月,北海市信访局以“不能越级上访”为由拒绝受理村民的诉求,并将问题推至下级部门。紧接着,银海区信访局在处理过程中未作回复。随后,福成镇党政办在接收材料后及镇主要领导知情后,未给予村民任何实质性回复。
2025年8月,银海区综治中心下达了《交办单》((2025)北银综交字第30号),要求银海区征收中心于9月9日前作出书面答复。然而,征收中心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回复。
《交办单》(村民供图)
“9月10日下午,我们到银海区综治中心询问书面答复情况,该中心工作人员关某以‘没有能力回复’为由进行推诿,我们有录音为证。”一位村民表示。
村民一行5人前往银海区综治中心(9月10日摄)
在反映材料中,村民小组提出了两项诉求: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恳请银海区政府依法指定具体承担支付向海大道项目所征收41.84亩集体土地补偿款的责任部门;二是履行支付义务,责令责任部门尽快支付拖欠5年多的补偿款,并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法追偿逾期利息。
村民小组认为,相关部门已涉嫌懒政、行政不作为和程序违法,恳请银海区政府启动问责程序,并依法追究征收中心、综治中心、福成镇政府在此事件中的相关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如存在涉嫌侵占、挪用征地款的行为,应依法进行追责。
村民小组表示,5年多时间的漫长等待和多次信访无果,已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和政府的公信力。他们迫切希望银海区政府能重视此事,依法行政,尽快解决补偿款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