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创建第四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方案》要求,经省公安厅综合考评,拟向公安部推荐4个派出所命名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1个派出所作为备选单位。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8日至9月14日(共7天)。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9月14日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公安厅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广东省公安厅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5号治安管理总队
电话:020-83110813
传真:020-83110959
邮政编码:510050
拟向公安部推荐命名第四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名单
一、推荐单位(4个)
1.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北京派出所
2.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兴龙派出所
3.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沙头角派出所
4.珠海市拱北口岸公安局拱北口岸派出所
二、备选单位(1个)
5.江门鹤山市公安局共和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