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昌经开区检察院深入践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办案理念,聚焦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通过组建专业团队、优化办案流程、强化机制衔接等举措,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 一是团队建设专业化。今年上半年,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79件,其中轻微刑事案件51件,占比28.5%,针对这一办案形势,该院创新构建“1+N”专业化办案团队模式,由一名具备丰富实务经验的资深员额检察官和多名专业化办案人员共同组建轻微刑事案件专业化团队,集中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微)等轻微刑事案件案件,实现“专组专办、类案专审”。通过专业化分工、精细化办案、“老带新”工作模式,团队成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既提升了类案办理的专业化水平,又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培养和办案质效双提升。 二是流程运行高效化。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五集中”工作法,即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讯问、集中开展认罪认罚具结、拟不起诉案件集中开展公开听证,取保候审案件集中向法院移送起诉。同时,推行“4-7-14”办案时限标准,明确轻微刑事案件4个审查工作日,起诉案件7个工作日办结,不起诉案件14个工作日办结。通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上半年,轻微刑事案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采纳率达88.89%,速裁案件庭审平均用时8分钟,量刑建议采纳率97.05%,服判率97.05%。 三是机制衔接协同化。搭建“刑拘直诉”通道,落实经开区公检法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拘直诉机制试点工作的细则》,如对一起盗窃案适用刑拘直诉办案模式,侦查阶段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受理审查起诉后仅8天完成全案证据审查、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及公开听证等流程,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到案件审结用时仅24天,在强化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全力推动轻刑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强化行刑反向衔接,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规定,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轻微刑事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实现制发检察意见书100%跟踪反馈、检察意见采纳率100%、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率100%,有效避免了“不刑不罚”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