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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法院:获知被执行人开店后,法官决定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感谢法院的人性化执行,我现在就筹钱…”9月4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人民法庭采用“人性传唤+释法警告”的执行方式,促使一名消极避执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成功执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被执行人潘某向申请执行人顾某借款后拒还,顾某为追讨借款起诉潘某,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潘某向顾某偿还借款本息合计10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潘某仍拒绝还款,顾某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潘某的银行账户并扣划3万元余额先行兑付申请人顾某。为督促潘某兑付剩余执行款,法官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劝诫,但其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逃避应履行的还款责任。

  执行期间,申请人顾某提供线索,称潘某近期新开一家小型餐饮店。核实情况属实后,为触动潘某,承办法官秉持人性化执行策略,决定在该餐饮店非营业时间对其传唤,避免影响其经营。潘某到庭后,承办法官向其释明法律法规和利害关系,明确告知其行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如不立即纠正错误行为,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届时其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经过数小时的悉心劝导,受到感化的潘某主动联系近亲属筹款并在当日付清执行款,该案执毕。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5/0910/2025091066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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