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经双方友好协商,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最终以执行完毕方式圆满结案。 此前,某钻业公司将厂房顶棚维修工程交由宋某施工。施工期间发生意外,宋某雇佣的作业人员不慎坠亡。因死者家属拒绝宋某参与调解,为妥善处理后续事宜,该公司先行向死者家属赔付96万元。后公司为追回代偿款项,将宋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宋某需向该公司支付41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主动搭建协商平台,组织双方就款项支付事宜开展深入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判决确定的41万余元中,11万余元与第三人债权债务相互抵消;宋某此前为该公司维修厂房顶棚产生的费用、为公司建炉的钢材款,共计3.3万余元,亦进行抵消。上述抵消后,剩余25万余元款项,变更为宋某一次性向该公司支付20.5万元。目前,该笔款项已顺利履行到位。(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