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掖市民乐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金融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县域金融安全稳定和社会和谐安宁。
多方联动,做细“解纷机制”。主动对接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六部门,统筹推进县域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机制合力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八项措施》,在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司法局提供基本保障,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落实调解员补助经费,为调委会运行提供强有力支撑。指导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法院在调解、司法确认等服务方面为群众开设解纷通道,在纠纷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优先选择纠纷调解,有效降低辖区金融案件起诉率,促进提升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
入驻平台,做实“便民措施”。将金融纠纷诉源与优化营商环境相融合,结合《民乐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最大限度降低化解成本。依照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思路,指导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平台实现金融纠纷的登记、分派、调处、确认及调解不成转诉讼程序的线上运转,同时,积极接受民乐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金融案件调处指派,共同推动纠纷调处的提质增效。
扩充队伍,做足“专业功夫”。为打造精良团队,从金融机构以及精通金融类案件的律师、公证员中聘请5名专家担任兼职调解员,吸纳3名公检法人员参与指导。同时,指导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化业务培训方案,举办2025年度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对调解的相关业务知识和纠纷调解的技能技巧方法等进行定期培训纠纷,切实提高调解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5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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