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交付后,对方却恶意拖延结算、拖欠工程款,是很多施工方面临的难题。不少人碍于情面或怕麻烦选择忍等,反而陷入被动。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其实法律早已备好维权依据,遭遇拖结算无需退让,及时维权才是明智之举。

只要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施工方就依法享有工程款请求权,不以对方签字确认为前提。合同若约定“收到结算文件28天内无回复视为认可”,法院可直接按施工方报送金额判决,多地已有胜诉先例。无此约定也无妨,可申请第三方造价鉴定,凭竣工图、工程签证、验收记录等资料,就能核定应付金额,无需对方配合。
拖延维权只会雪上加霜:不管是国央企还是民企,拖款现象都较常见,下游材料商、工人欠款压力会层层传导,还可能引发连锁诉讼;时间越久,人员离职、资料丢失、现场灭失风险越高,取证难度翻倍。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发送催款函可中断时效,但最稳妥的是时效届满前主动起诉。
法律不支持忍让,主动主张才是维权关键。备好结算书、验收单、催款凭证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法院立案,让司法裁判定结果,而非任由对方把控。早维权,早回款。若你正面临工程拖结算、工程款拖欠、造价鉴定争议等问题,欢迎联系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专业团队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与维权指导,助力高效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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