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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债不是“甩锅令”!工程款拖欠这样依法要回来

发布时间:2026-01-04 来源: 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在工程行业,甲方强势压价、克扣尾款的情况并不少见。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发现,许多甲方一句“1000万尾款,600万拿走,不签就再等几年”,就足以让工程老板陷入两难——利润被大幅压缩,可钢筋水泥的现款、设备日租、农民工月薪等硬性支出一分都不能少。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更是碰不得的红线,而老板们的困境,也需要用法律武器来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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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是底线,绝不能缩水。法律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即便工程款被打折,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或克扣。一旦违规,企业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相关责任人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后续经营。甲方的不合理要求,不能成为损害农民工权益的借口。

材料商、设备方无义务共担亏损。《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工程老板不能因甲方只支付六成尾款,就拖欠材料款、设备租金,否则供货方和出租方可直接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导致老板账户被冻结,陷入更大危机。

化债协议并非“免死金牌”。财政部2023年相关文件明确,政府化债必须优先保障中小企业和农民工权益。若化债协议中存在逼迫企业放弃法定优先受偿权的条款,可被认定为无效,企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利润可谈,生存不能赌。签字前,老板务必单列人工、材料、设备三项硬成本,书面要求甲方或政府先行支付或托管资金。若协商无果,宁可通过支付令、诉前保全等法律途径维权,也别签不平等协议透支未来现金流。若遇到工程款拖欠、合同无效认定等问题,可随时联系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专业团队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守护经营底线与合法权益。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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