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和妇女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公安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在第111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公安部授予53名女民警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通报表扬成绩突出女民警、好警嫂和爱警母亲各100名。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新港派出所副所长吴宇兰等我省3名优秀女民警获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深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四级警长顾晓玲等4人获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女民警表彰,河源市龙川县中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彭靖皎等5人获好警嫂表扬,东莞市企石镇江边小学退休教师黄自敬等5人获爱警母亲表扬。
据了解,本次表彰宣传的优秀女民警和成绩突出女民警,是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代表。表彰评选要求突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爱民为民、品德高尚、克己奉公,评选范围倾斜基层一线,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研究、逐级审核、择优申报的方法,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初评,提出推荐意见,经市(地)级公安机关初核、省级公安机关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公安部审批。获表扬的好警嫂、爱警母亲为公安民警(含因公牺牲、因公负伤、病故民警)的妻子、母亲,评选要求突出政治坚定,关心支持公安工作,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传承弘扬良好家风,勇挑家庭重担,当好坚强后盾。
近年来,广大公安女警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智慧新警务建设等公安中心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女警典型。此次表彰活动将充分展示新时代公安机关女民警政治坚定、爱岗敬业、顽强拼搏、勇创一流的精神风貌,大力褒扬百万警嫂和警察母亲的辛勤付出与博大母爱,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激励引导各级公安民警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通讯员:粤公宣 编辑:努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