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多次提到了天津法院工作。让我们一起为天津法院点赞! 亮点一 了解详情 天津高院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赖小民犯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天津二中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 天津一中院认为,被告人赵正永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被告人赵正永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我们还做了这些 天津法院坚决落实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34件558人,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亮点二 了解详情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一直以来,天津法院高度重视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国家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立足天津功能定位和法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此项工作。 我们还做了这些 通过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联席会议机制、出台具体实施意见、签订框架协议等举措,切实增强三地法院协调联动能力;通过构建完善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跨区域诉讼服务机制、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京津冀司法资源共享机制等举措,深入推进三地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的协作力度;通过持续强化金融审判、海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生态环境审判等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一基地三区”建设水平。 今后,天津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进一步健全与北京、河北两地法院的司法协作工作机制,促进京津冀地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亮点三 了解详情 未成年人刘某辍学在家,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父母得知后希望公司退还全部打赏金遭拒,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返还上述款项。天津三中院审理中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公司自愿返还打赏款项并已履行完毕。 本案树立了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社会各界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诸多网络平台在此案后采取内容分级审核、用户身份核实、设置消费预警线、时间限制等方式,优化网络内容和服务;同时也让更多家长更加重视网络这个无形环境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法院通过个案办理,妥善处理因网络新事物发生的各种纠纷,发挥了规制和引导作用。人民法院结合民法典立法精神和规定,将权利保护理念融入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全面保护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 我们还做了这些 切实贯彻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精神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天津法院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妥善审理家事案件,努力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天津法院坚持打防并举,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重拳出击,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审判社会关注度高的针扎幼儿案、保姆虐待被看护人案、遗弃新生婴儿案,并对相关被告人作出从业禁止;坚持惩教一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贯彻双向保护政策,严格落实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逐案逐人回访帮教三个100%,强化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回访,建立回访台账,了解思想和生活状况,注重未成年人的心理帮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2020年天津高院先后两次发布了涉争夺抚养权典型案例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典型案例,两个案例入选市妇联与市委政法委联合评选的“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从源头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与中小学联手共建法治校园,安排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织法治宣传进校园、庭审观摩、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送法到未成年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