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滴道区法院兰岭乡法庭受理了一起因停电事故导致养鸡户受损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吴明多次组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共担损失。
原告卜某系多年蛋鸡养殖户,于2020年4月23日新进鸡雏8200只,6月7日凌晨,兰岭乡供电所突然出现停电事故,导致已长至1.3斤左右鸡雏死亡6631只,6月8日,原告通过网上立案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这些鸡雏马上就要出笼了,赶上这个时候,可真是要了我的命啊!”卜某双手紧握难掩心中焦急。
“老乡别着急,咱们得先把防疫做好。”庭长吴明收案后敏锐认识到该案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性,立即联系区乡两级畜牧部门和被告单位员工赶赴现场,亲自清点死亡鸡雏数量,同时拍照、录像及时保留证据,冷冻部分死亡鸡雏便于鉴定,引导原告向相关防疫部门汇报后添加石灰进行填埋处理。
“老乡,正好大家都在这,咱们再说说这是怎么回事。”经调查,停电属于意外事件,存在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同时原告养殖场虽有备用电源,但缺少停电报警装置,双方对此事故的发生都有一定的责任。由于案件涉及金额较大,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对责任划分存有争议,要求在鉴定鸡雏死因和价值后进行开庭处理。经咨询鉴定机构后了解鉴定费用较高,为最大程度保障双方利益,吴明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商定责任划分比例与赔偿数额,由被告单位赔偿原告45000元,困扰双方的问题最终以调解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您帮我迈过这个坎,我得感谢您!”一大早卜某带着锦旗来到法院表达感谢。
在疫情防控时期,滴道区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对于涉及中小微企业案件开辟 “绿色通道”,主动靠前服务,优先、稳妥、高效推进企业诉讼顺利开展,保障区域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