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岁末,不少留岚过年的务工人员都欢欢喜喜地给家里人汇去了这一年用汗水积攒下来的存款,可来自四川的袁某却犯了愁。
2020年4月,袁某同周某及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动分包合同。袁某施工后,周某及某建筑公司却一直拖欠着工程款。2020年9月21日,袁某将周某及某建筑公司告上平潭法院,经平潭法院审理,判决周某及某建筑公司需向袁某支付工程款37.8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周某仍未支付这笔款项。
今年1月9日,眼看就要过年了,袁某手底下30余名务工人员眼巴巴地等着他发钱过个好年,但项目的工程款却毫无着落。迫于无奈,袁某来到平潭法院立案执行。
1月中旬,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平潭法院执行法官郭淋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启动了财产查控措施,并多次到被执行人公司,但始终未找到该公司负责人。
怎么找到公司负责人促进案件执行,让工人们能够安心过年,成了郭法官在这个年关最关心的事情。为了安抚好工人们的情绪,更好推进案件执行,2月8日一早,平潭法院执行局分管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共同接待了被欠薪的工人们,充分听取工人们的诉求。当日下午,平潭法院执行局局长佘坚与经办法官共同前往区社会事业局就此案进行沟通协调,并在社会事业局的协助下成功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该公司因为其他工程项目款项未到位,一时间陷入资金困难,才导致了拖欠工人薪资的情况。
郭淋法官立即趁热打铁,联系以袁某为首的工人代表到法院协调。在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争论、释理、说法、居中调解后,工人们也充分体谅公司现状,同意暂不对负责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公司负责人也诚恳承诺,将于年后想方设法付清所有款项,并与工人朋友们达成了协议。
“有了这个协议我们也算能够安心过个年了啊!”家住河南的林某拿到协议书就向家人打了个视频通话,满脸笑意。
“该案也是平潭法院在涉民生案件执行中的一个缩影,平潭法院始终以‘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抓手,对涉民生案件做到快立、快执、案款优先发放,切实维护涉民生案件申请人合法权益。”佘坚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