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游劝荣院长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游劝荣院长强调,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领会立法精神,把握立法内容,加强研究实践,忠实履行职责,努力把长江保护法的规定变成活生生的社会生活的现实。
一要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大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对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提高对长江大保护问题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制度、体制优势,建立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协作共治机制,搞好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之间的协调,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整合形成长江大保护的合力,实现共抓大保护的要求。
三要加强实践和研究。一方面大胆实践,一方面加强研究,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引导,统一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和裁判标准,为长江大保护司法体制的日臻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四要怀着对长江的深厚感情,不断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住历史机遇,一马当先、走在前头,积极营造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当前特别要抓住长江十年禁渔的契机,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为保护长江母亲河作出湖北法院应有的贡献。
省法院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出席会议,省法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和环资庭全体干警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