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讲话
会议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9月29日,湖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深化改革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最高法院贯彻落实专题会议和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代表邹彬、张琳,省人大代表龙卫国、钟志鹏,省政协委员高向荣受邀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深化,法院队伍管理改革落实落细,诉讼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省法院细化27项改革任务,明确81项落实举措、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0余项,制定类案裁判指引9件,印发参考性裁判要旨2辑24起案例。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庭审直播率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数同比下降9.8%,一站式建设指标位列全国法院第4位;执行工作实际到位率等主要核心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大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到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是把党的自我革命引向深入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满足新时代群众司法公平正义需求的时代课题。要强化“五大监督”,加快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完善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和“四类案件”识别监督管理机制,健全院庭长办案和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作用,完善司法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廉洁行使。要优化审级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诉讼程序制约监督功能;提升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增强司法制约监督效能;深化司法公开制度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会议强调,要健全配套制度,确保监督体系建设落地见效。推动建立法官省级统筹、动态调整和交流退出机制,健全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待遇保障机制,健全落实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法官惩戒制度机制和受到侵害救济保障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为司法权力规范运行铺设“制度轨道”。会议还就做好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要求。
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雪楚主持会议,湖南高院在家院领导、厅级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37名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院班子成员和司法改革职能部门全体干警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上,祁阳县法院、邵阳市大祥区法院、郴州市苏仙区法院、泸溪县法院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