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这下我们可以过个好年了!”老李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沓钱激动地说。1月7日,和硕县人民法院为13名农民工讨回了70万元工资。
农民工李某等13人原先受雇于王某从事种植葡萄工作,但王某却对农民工谎称葡萄酿酒公司未支付农民工工资,从而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于是,13名农民工便将王某诉至和硕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该院高度重视,坚持“突出民生优先,促进社会公正”原则,立即建立绿色通道,并对王某名下价值39万元的车辆和70余万元存款进行诉前保全,同时组织立案庭、综合审判庭和执行局的骨干办理案件。在多部门联动及财产被保全的高压态势下,王某主动来到法院,承认欠薪事实,并支付农民工工资70万元。
近年来,和硕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办理力度,对于拖欠农民工“血汗钱”的恶劣行为,穷尽一切手段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确保农民工能安安心心过“暖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