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陶朱中队巡查员马月行,违规收受高档香烟并接受请托,放任村民违章建房,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马月行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0年,马月行经招聘入职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陶朱中队。2020年初,根据工作安排,马月行担任陶朱街道白门片区专职巡查员,负责白门下等5个村的违章建筑巡查和农村私人建房监管。
7月下旬,马月行在巡查中发现白门下村方某咏未经批准擅自建房。为能保住违章建筑,方某咏委托好友方某江帮忙向马月行说情,并送上5条香烟表示感谢。收下香烟后,马月行对方某咏违建一事不制止、不上报,放任该违章建筑建成。
8月底,陶朱街道纪工委接到群众举报,称马月行履职过程存在不作为问题,随后纪工委会同街道城建办对方某泳违章建房一事展开调查。为撇清关系,马月行偷偷将香烟退还方某江,并在街道纪工委第一次找他核实情况时矢口否认收受香烟一事,直至一周后,在办案人员的多次说服教育下,才交代违纪事实。
2020年9月30日,陶朱街道党工委给予马月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章建筑由陶朱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拆除。
违纪者反省
我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反而贪图个人私利,放任违章行为发生。我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心里也十分懊悔,愿意接受组织对我作出的任何处分。
执纪者说
马月行虽为聘用人员,却代表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职权,在基层一线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如他这般收受好处后任性用权,对工作职责内违规违法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破坏了职能部门公信力,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本案警示我们,无论是编外还是编内,在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要一视同仁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从源头上切断“任性之手”。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