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将《司法厅机关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并抓好落实。
中共陕西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司法厅机关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厅精神文明建设,现结合我厅实际,制定2018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巩固和建设文明成果为宗旨,以开展扎实有效、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为着力点,以建立健全、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为保障,以人为本,广泛开展创建活动,促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
二、 创建目标
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带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司法部的统一部署,聚焦“追赶超越”“五个扎实”要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统一到“在创建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的工作理念上来。通过共同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升水平,各项工作指标力争达到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标准,继续巩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成果,展示我厅文明、和谐、团结的形象。
三、 创建内容
(一)健全创建机制
根据《陕西省司法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五年规划》,制定我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创建工作基本考核指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热情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厅开展文明处(室)建设活动,并在年底进行评比表彰。
(二)加强道德建设
开办道德讲堂,强化干部职工道德意识;深入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实践活动,实施“六德”工程。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开展学习、评选表彰身边好人和最美干部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见贤思齐。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推荐身边好人线索,深入挖掘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勤劳节俭等方面的先进典型,使干部职工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全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浓厚文化氛围
制定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实施方案,在“春节、元宵、清明、中秋、重阳”等中华传统节日开展主题文化活动。
(四)开展志愿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文明单位志愿服务制度化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厅机关志愿服务队在全国志愿者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团体,并要求全厅干部职工在注册志愿者占比达到50%,鼓励争创星级志愿者、省级优秀志愿者及争创省级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配合街道和社区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文明劝导、市容整治、保护环境等活动,利用媒体、户外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公益、广泛发动、深入开展。
(五)创造性开展活动
立足行业特点、单位实际需求,创造性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具有特色的法治建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相关活动等。
(六)争当追赶超越“排头兵”
以争创“西部一流、全国先进”的“追赶超越”总目标,紧紧结合工作实际,在法治建设、监所管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司法鉴定、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改革先锋作用,以“服务全省大局,建设法治陕西”为主线,以“六项行动”突破年为牵引,始终坚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工作理念,争当全省追赶超越的“排头兵”。
四、 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制。根据《陕西省司法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五年规划》及2014-2017年创建工作收效,制定我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018年度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创建工作基本考核指标,做到人人肩上担担子、个个身上有指标。
(二)强化学习宣传,提升认识。全厅上下要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各处(室)开展创建工作大讨论;二是制定2018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通过学习宣传,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创建热情,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争创意识,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在巩固2014-2017年度创建成果的同时,在全厅再次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高潮,为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奠定良好基础。
(三)严格考核标准,建立奖惩机制。定期对照创建指标及考核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各处(室)要积极搞好自查。将各处(室)创建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