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敦煌市司法局在敦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支持下,以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引领助推司法所建设整体提档升级,全面激发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强化基础保障 凸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成效
解决好基层有“人”能干事的问题。敦煌市共有9个司法所,全部为正科级建制,有政法专项编制18名,实有在编人数18人,其中所长9人,工作人员9人;2019年,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聘用9人,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所工作力量,使每个司法所人员均达到了3人以上。解决好基层有“地”好干事的问题。2018年以来,先后投入60余万元,对5个司法所进行了维修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全市9个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均达到了100平米以上,全部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各司法所基础装备达到了人均1台电脑、1台打印机,并全部配备了复印机、照(摄)相机和执法记录仪。2020年,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全省基层司法所外观标识的通知》要求,对各司法所外观标识进行了统一规范改造,使司法所软硬件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解决好基层有“网”干好事的问题。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的网络建设,全市司法所全部开通了电子政务外网。全面配置远程可视化法律服务系统,建成市级指挥中心,实现了局机关及9个司法所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和业务系统全贯通。充分利用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在身边”微信群,定期不定期推送法律常识、普法案例等,并及时解答群众法律疑问,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强化职能作为 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跨越
人民调解工作走“深”。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依托各镇调解组织普遍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不断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20年在各镇共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9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400余件,赢得了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社区矫正工作入“心”。以司法所为依托,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分类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用“心”矫治。社区矫正对象数据位列敦煌市之首的沙州司法所梳理出的“12345”工作法,在实际矫正工作开展中取得了良好效果;月牙泉司法所的“责其罪、帮其心、挽其人、促其进”的十二字矫正思路,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始终。法治宣传工作做“精”。各司法所结合脱贫攻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赶集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沙州司法所组织社区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剪纸”“法治书法”创作活动;莫高司法所联合法律顾问对人民调解员开展“送法上门”逐村轮训活动;转渠口司法所在转渠口镇盐茶村建成手绘法治文化墙。“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做“实”。扎实上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四堂课”,近三年来全市累计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9000余名,骨干近1000名。法律明白人主动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矛盾纠纷排查、疏导、化解等工作,有力推进了法治乡村建设。五是法律顾问工作做“优”。调整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28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行法律顾问乡镇值班制度,法律顾问每月在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一天,集中为乡镇解决重大疑难纠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一年来,共提供书面法律意见7件、调解纠纷1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件、举办法治讲座21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07人次。
强化长效管理 迈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台阶
制度建设规范化。敦煌市司法局立足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了以“四化”为内容、“五统一”为载体的工作机制,做到了“五有”,确保了司法所工作从程序到实体都严格、规范,达到了所务管理和业务工作整体化、统一化。
日常督促常态化。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不定期“下沉”指导业务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与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争取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工作支持。
社会监督透明化。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明察暗访,重点监督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通过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立行立改,促进司法所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服务模式延伸化。突出司法所实战转型,推行“窗口化”“柜台式”服务模式,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延伸工程,强化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实体化建设,建立了9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和6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提供有针对性有特色的法律服务,实现了服务在一线提供,形象在一线展示,作用在一线发挥。(敦煌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