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公证医疗设备采购
【案情概况】
面对凶猛来袭的病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急需采购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用于新冠肺炎患者的肺部检查。2020年1月,委托新疆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国际公告》,原计划2月6日在乌鲁木齐进行设备购置开标,但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人员无法流动,组织开标存在很大困难。时间不等人,招投标活动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依法、快捷实现采购目的,确保该批医疗设备尽快投入战斗。招标方代理机构新疆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求助。
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了解情况后,根据疫情期间相关法律政策在最大限度内开展公证法律服务。一是针对招标方代表在喀什,不能到开标现场进行评审的问题,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建议可由其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乌鲁木齐的行业专家代为参与评标评审活动。二是通过微信和线上平台指导招标方代理机构向公证处提交开标所需相关材料并认真审核,了解招标项目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等,材料不齐的及时要求补齐,为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做好前期准备。
2020年2月12日,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的要求,完成了招投标活动的现场监督公证任务,医院顺利实现了医疗设备的采购,保证了按时投入抗疫前线。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公证服务医院采购医疗设备的案例。如何在疫情防控的同时,保障医疗设备的正常采购,是医院面临的实际问题。公证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采用委托专家代为参评、通过网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等方式,保证了医院及时采购医疗设备投入抗疫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