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省司法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调研组一行赴晋中市,就制定《山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专题立法调研。此次调研活动是开门立法、汇聚民智,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省级储备粮管理顶层设计的重要环节,也是省司法厅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效举措。
调研组深入山西粮油集团晋中开发区储备库、晋粮储备库等省级储备粮储存地,实地察看仓储设施建设、储存安全管理、粮油储存品质、设施智能化改造等现状,与粮油保管员、质量检验员等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了解省级储备粮出入库、日常储存、轮换等管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听取一线员工对完善省级储备粮管理机制、提升智能化设施建设水平、加强轮换管理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还采取召开座谈会的方式,结合《办法》草案,与储备库管理人员深入交流,就明确省级储备粮功能定位、相关主体责任及完善轮换管理制度等相关条款展开讨论。参会人员畅所欲言、群策群力,为科学设计省级储备粮管理制度建言献策,充分实现了立法调研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的目标和初衷。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云龙,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以及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处、山西粮油集团公司等工作人员参加调研。
(来源:厅立法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