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喂,你好,我是富平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老雷……。”这是富平法院选聘的人民调解员在庄里法庭调解室与当事人电话沟通的开场,此次是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该案由立案庭工作人员通过初步疏理,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原告也表示同意。后被分流至庄里人民法庭,法庭根据辖区划分委派给人民调解员雷青合诉前调解。
为促成调解,调解员老雷将原被告双方约到庄里法庭调解室,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和答辩,找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后。调解员通过情理法的结合,为双方分析利弊,总结得失,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和法官的指导下,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分别签字、捺印。
春节至今,庄里法庭通过委派调解员诉前调解,法官进行司法指导的模式,已诉前调解成功13件,其中司法确认4件。
近年来,庄里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具有威信高、好沟通等优势,既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审判压力,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庄里法庭将积极开展司法为民的服务延伸,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