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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 制度保障、专业服务……清远如何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 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2020年12月31日,清远市委正式公布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在该方案发布前,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根据工作安排,配合市委办公室对方案有关内容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等,在法律方面进行了审慎论证。

  方案发布实施后,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将继续在制度、专业、人才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推动方案高质量落实。

  制度保障:以依法行政方式,推动方案高质量落实

  ●立法先行,充分发挥政府立法的社会治理作用。2015年清远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市司法局作为政府立法职能单位,充分发挥科学、民主立法职能作用,先后牵头制定了《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清远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等四部政府规章。

  其中,首部政府规章《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即聚焦本地区教育领域,力争通过立法先行、制度保证,推进该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该部规章为本次“十大行动方案”第九项中的“扩大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等单项任务,提供了前置的立法保障。

  今年,市司法局计划对该部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评估制度措施短板,查找管理漏洞,进而修订完善。

  此外,推进《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立法工作作为“十大行动方案”唯一的立法单项任务,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城市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法律顾问将积极履职,参与立法起草调研、草案合法性审查等立法工作,尽快推进该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将市委、市政府管理理念转化为法规规章。

  ●办理政府“红头文件”,既有严管又有服务。本次“十大行动方案”中多项任务内容涉及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政府制定的“红头文件”,市司法局负责对“十大行动方案”中涉及的“红头文件”,参与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核、评估、备案等管理工作,保证政府开展行政管理的“红头文件”合法有效。近年来,市司法局年审核政府“红头文件”均在200件以上,并逐年增多,经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核的“红头文件”,无一被省政府或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撤销,在司法实践中也无被司法机关认定违法的情形。

  同时,市政府法律顾问在办理政府“红头文件”也充分体现服务色彩,将继续按照去年探索的规范性文件办理“三个转变”(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多怎样才行少这样不行、多前置服务少后置审核)工作方式,保证“十大行动方案”在依法行政轨道上稳步推进。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本次“十大行动方案”中涉及的《广州对口帮扶清远规划(2020—2025年)》《广清科技合作(2020—2022年)专项规划》《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等重要规划,以及第七项中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其中,市司法局代市政府制定的《清远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将《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纳入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市政府法律顾问还将依法对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协助各牵头单位履行方案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制定程序,推进政府在落实“十大行动方案”工作中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专业服务: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打造清远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次“十大行动方案”中涉及多项重大项目,无论在项目引进阶段的合作协议签订,还是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义务履行,以及可能涉及的争议纠纷解决,均需要政府依法依规推进,也需要企业依法依规参与。市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履职,在法律方面推动各重大项目落地,在合同协议签订中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相关权益不受损害,实施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抓前端、治未病”的“智库”作用,以法治手段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清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充分显现。

  人才保障:协同配置法律顾问人才,高质量推进广清一体化

  2020年,市司法局组织完成了市政府法律顾问换届选聘工作,新选聘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包括清远、广州两地执业律师共15名。其中,为配合高质量推进广清一体化发展,推动广清接合片区和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建设,选聘了3名广州地区高素质执业律师。同时,为便于市领导开展广清对口帮扶分管工作的法律咨询,市政府法律顾问室选派1名广州执业律师作为广清对口帮扶副市长法律顾问,重点开展相关政府法律事务。

  聘任至今,广州地区3名执业律师已办理包括《广清城轨清远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商业中心工程用电报装有关问题》《共建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共建“数字清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程首期建设规模》等15件法律事务,为高质量推进广清一体化提供了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积极履职: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方案高质量落实

  在近日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在今年发展主要目标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部署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离不开政府法律顾问履职尽责,积极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

  近期,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计划召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对本次“十大行动方案”有关重点法律内容,以及有关政府法律事务内容进行部署,并在今年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办理股权收购、国资管理、政府投资等法律事务的培训和指导。

  据悉,市政府制度化开展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已有近十年时间,并取得一定成绩。针对“十大行动方案”的任务落实,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要求政府法律顾问要坚持原则,对可能违法内容敢于说不行,更要立足清远发展大局,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对所需解决的问题认真研判,善于说怎么才行。通过法治方式服务清远高质量发展,结合清远发展实际认真履职,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智库”作用,为全力推动清远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贡献。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247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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